7月11日,自然資源部、財政部、生態環境部 、水利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聯合印發《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無居民海島以及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和所有自然生態空間統一進行確權登記。這標志著我國開始全面實行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制度,自然資源確權登記邁入法治化軌道。同步印發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方案》明確,從2019年起,利用5年時間基本完成全國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在此基礎上,通過補充完善的方式逐步實現全國全覆蓋。
《辦法》共分總則、自然資源登記簿、自然資源登記單元、自然資源登記一般程序、自然資源登記信息管理與應用、附則等六章34條。
《辦法》明確,國家實行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制度。對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無居民海島以及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和所有自然生態空間統一進行確權登記,清晰界定全部國土空間各類自然資源資產的所有權主體,劃清全民所有和集體所有之間的邊界,劃清全民所有、不同層級政府行使所有權的邊界,劃清不同集體所有者的邊界,劃清不同類型自然資源之間的邊界。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以不動產登記為基礎,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按照分級和屬地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登記管轄。
《辦法》規定,自然資源登記簿應當記載自然資源的坐落、空間范圍、面積、類型以及數量、質量等自然狀況;自然資源所有權主體、所有權代表行使主體、所有權代理行使主體、行使方式及權利內容等權屬狀況等,并關聯國土空間規劃明確的用途、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等管制要求及其他特殊保護規定等信息。全民所有自然資源所有權代表行使主體登記為國務院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所有權行使方式分為直接行使和代理行使。中央委托相關部門、地方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的,所有權代理行使主體登記為相關部門、地方人民政府。
《辦法》明確,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以自然資源登記單元為基本單位。自然資源登記單元應當在自然資源所有權范圍的基礎上,綜合考慮不同自然資源種類和在生態、經濟、國防等方面的重要程度以及相對完整的生態功能、集中連片等因素劃定。國家批準的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按照管理或保護范圍優先作為獨立登記單元劃定。水流以管理范圍為基礎,結合提防、水域岸線劃定登記單元。濕地按照自然資源邊界劃定登記單元。森林、草原、荒地登記單元應當以土地所有權為基礎,按照國家土地所有權權屬界線封閉的空間劃分登記單元。海域依據沿??h市行政管轄界線,自海岸線起至領海外部界線劃定登記單元。無居民海島按照“一島一登”的原則,單獨劃定自然資源登記單元。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固體礦產以礦區,油氣以油氣田劃分登記單元。自然資源登記單元具有唯一編碼,編碼規則由國家統一制定。
《辦法》規定,自然資源登記類型包括自然資源首次登記、變更登記、注銷登記和更正登記。首次登記程序為通告、權籍調查、審核、公告、登簿,由登記機構依職權啟動。登記機構要充分利用集體土地所有確權登記發證、國有土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等不動產登記成果,開展自然資源權籍調查,采取疊加的方式,劃清全民所有和集體所有的邊界以及不同集體所有者的邊界;要充分利用全國國土調查、自然資源專項調查成果等自然資源調查成果,獲取自然資源登記單元內各類自然資源的坐落、空間范圍、面積、類型、數量和質量等信息,劃清自然資源類型邊界。
《辦法》規定,在國家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上,開發全國統一的自然資源登記信息系統,實現自然資源確權登記信息的統一管理。自然資源確權登記信息納入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實現自然資源確權登記信息與不動產登記信息有效銜接和融合。自然資源確權登記信息與水利、林草、生態環境、財稅等相關部門管理信息互通共享,服務自然資源資產的有效監管和保護。
自然資源部登記局負責人表示,建立和實施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制度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生態文明建設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自然資源確權登記的法治化,將推動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監管有效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有利于實現山水林田湖草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